售中服务
1、在合同签订后将以买方的要求为蓝本,编制相应的技术协议书,对技术规格书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使之成为技术规格书的实际执行技术文件,经买方批准后执行,并将技术协议书作为产品订货合同的附件。
2、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最短时间内,我公司将提交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确认 。
3、合同签订后即派从事多年专业设计的人员2~3名进行产品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根据需方提供的设计基础文件,提供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并确保买方审核通过。
4、严格执行供需双方就有关问题召开会议的纪要或签订的协议。
5、对于买方选购的与合同的产品有关的产品,本厂将主动提供满足产品接口要求的技术条件和资料。
6、我公司在技术设计中,优化设计,精益求精,与设计院密切配合,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若设计院有更改需要,使用单位有特殊需要,我公司将全力满足其要求,并想尽办法,与各方面协调好合作关系。
7、对涉及分包商的供货、质量、产品性能、技术接口服务等方面问题负全部责任。关键部件分包商必须经评价合格,并报买方认可。
8、按合同规定向监造单位提供有关部门标准和图纸,并为监造提供方便,对监造产品的待检点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买方和监造代表。
9、在制造过程中,我们将全力配合安排图纸审查,产品监造、检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使产品发运前的所有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
10、产品制造,材料及产品的试验、检验、遵循相关标准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常规项目检查。
11、检验与验收——出厂验收 工厂在完成合同产品出厂前的全部制造、检验/试验、所有资料准备完毕且所有不符合项已按质保程序关闭后,可向买方发出书面出厂验收申请。出厂验收将根据由买方编写的符合本合同和相关技术要求的,且双方认可的验收指导文件即出厂验收。
12、合同产品出厂验收合格后,本厂按本合同中相关的包装技术要求和相关文件进行包装,包装应保证合同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保持产品处于完好的质量状态,并有防潮、防霉、防雨、防锈、防腐等措施。
13、货物到达现场后,我公司将配合买方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外观质量,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到达现场或放弃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卖方承认检验结果和记录。 现场开箱检验时,如发现产品由于我公司原因(包括运输、包装等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和规定,我公司在接到买方提出的检验通知单后,应 按本合同规定尽快完成修理或更换有缺陷产品、和/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输及保险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包括买方配合卖方修理损坏/缺陷产品发生的费用);如果损坏或短缺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我公司在接到买方修理/更换或补足供货的要求后,应尽快修理/替换损坏的零部件,或提供补充的零部件,但费用由买方承担。